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等三項標準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31日。(原文可在“明德環保儀器公眾號"查看)
★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為首C制定,內容包含城市軌道交通地面線和高架線的噪聲排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地面線和高架線列車運行噪聲排放的管理與評價。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為第2次修訂,為落實《噪聲法》,增加了建筑施工噪聲自動監測要求。自動監測管理平臺中各地建筑施工噪聲監管部門建設,也可以并入已有的監管平臺。
★工業企業噪聲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征求意見稿)
作為首C發布的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企業噪聲自動監測系統等技術要求,適用于噪聲重點排污單位的噪聲自動監測、數據處理及評價,其他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可參照執行。
新噪聲法頒布實施以來,相關標準及規范的修訂出臺,進一步完善了噪聲污染防治標準體系。青島明德環保緊跟國家政策及標準要求,為行業提供能力全面、應用范圍廣的噪聲在線監測系統,助力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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